根据最新消息,国家管理港澳国家移民管理局于6月30日公布了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的移民新审批标准。自2026年7月1日起,布内标准新的地居定居审批条件包括以下四类:

一、夫妻团聚及子女随行:申请人与在香港或澳门的民赴配偶分居已满3年;

二、子女投靠父母:申请人未满18岁,审批生效父母在香港或澳门定居;

三、年月子女照顾父母:申请人年龄在18至59岁,日起父母在香港或澳门定居且均已满60岁,国家管理港澳且在当地无其他子女;

四、移民父母投靠子女:申请人年满60岁且在内地无子女,布内标准其在香港或澳门的地居定居子女年满18岁。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依据定居名额和审批条件,民赴对内地居民的审批生效申请进行依法审批。申请人可通过移民管理服务热线“12367”或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了解详情。年月

此公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发布,并于2026年6月30日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