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浙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有关规定和探索分业分类拓展招聘工作、逐步扩大事业单位自主用人权的精神,部分省属事业单位分别拟定2019年度特殊专业技术职位招聘策略,经有关主管部门赞同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联合公布招聘信息。
1、招聘单位与职位
招聘单位和招聘职位信息见《浙江省属事业单位2019年特殊专业技术职位目录》。
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浙江部分省属事业单位及中央部委在杭事业单位,共52家。为查索便捷,分4类。具体见《特岗目录》中的招聘单位目录,可提供聘者查阅有关单位介绍、信息公开网址及报名、联系方法等。
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在《特岗目录》中按单位类别分列,主如果需要聘用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急切需要的短缺专业、特殊技能人才的专业技术职位。1892个教师、医药护技、科研职位计划招聘4717名员工。
目录内的省属医院在本年度内均曾组织推行招聘工作,尚有缺额的职位及部分新增职位继续招聘。
2、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应符合《浙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方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想履行事业单位职员的义务;
2、具备与招聘职位需要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对象的户籍不限。招聘单位确有需要的,将按有关规定招聘符合条件的海外职员。
除招聘单位对某些职位用人时间另有需要外,按有关规定预计可在6个月内获得招聘职位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一般均可以面试其符合条件的职位。
面试资格条件
招聘职位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包含:
1、一般低于规定的年龄上限。因为招聘计划推行周期较长,有关年龄计算方法从简。比如,上限为35周岁的,凡1984年1月1日及将来生的人员,均视为符合条件。对于营业额突出的博士研究生或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面试者,如确有必要,招聘单位可能予以适合放宽;
2、高于明确的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条件标准;
3、适应招聘职位工作需要的专业/学科方向需要。面试者是不是符合招聘职位专业或学科方向需要,一般由招聘单位依据面试者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实质从事的工作职位与代表性科研论文等进行综合认定。学业专业和职业专业均可能成为招聘单位认定其专业需要的依据。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部分职位资格条件中有毕业院校、年龄等需要的,仅作为有关面试职员参考,不作为限制性需要。在职公务员、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员工需要面试的,招聘职位的年龄条件一般可仅作为参考,不作为限制性需要。
职位条件栏目内容中的/专指需要同时拥有的条件,如研究生/硕士表示既需拥有研究生学历,也需拥有硕士学位。标注有*符号的,表明该项内容为弹性条件,一般结合该职位其他条件及备注中相应需要灵活学会,如学历/学位需要为*博士,同时注明*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放宽到硕士的职位,获得硕士学位的副教授即视为符合条件。
招聘职位明确优先考虑特定条件的,视为选人偏好而不是限制性条件,但在获得符合条件职员报名的状况下,招聘单位可能谢绝别的人员面试,也会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体现其用人偏好。
3、招聘工作安排
推行时间
招聘单位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至少2周后,依据招聘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要缓急与符合报名要求的人数状况,当令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职位落实聘用职员。个别单位出于预期缺额是不是成为现实、现有职员离岗安排、分阶段筹办某些业务部门等需要,部分职位将依据单位实质状况,在年度内暂缓或终止招聘。
除按规定完成招聘工作或视状况暂缓招聘的职位外,招聘单位集中公布的用人需要信息在2019年度内有效,并将于2019年8月底集中更新。
经考试、考核后,招聘单位觉得部分职位现有面试职员不可以达到其用人标准,或确定的拟聘职员不可以按期到岗的,有关职位仍作空缺处置,继续组织招聘。
本单位具体安排
招聘单位将在集中公布招聘信息的基础上,在单位网站相应栏目上发布本单位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进一步明确具体办法、需要和阶段性招聘工作安排,并准时公布招聘进展状况,提供聘者查看。
招聘程序一般包含报名、资格审察、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